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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一男子非法进行国际联网被查处

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公安分局微博发布的消息,近日,汉滨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使用非法软件建立互联网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案件。

5月17日,分局情指中心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翻墙”软件接入境外网络。情指中心立即会同城郊派出所展开调查,并迅速查明该“翻墙”软件使用人为杨某某,随即依法将杨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19年9月在手机上下载老王VPN、蚂蚁VPN两款软件,安装在手机上免费使用,并擅自利用这两款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经审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汉滨分局给予杨某某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汉滨一男子非法进行国际联网被查处

汉滨公安温馨提醒: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通过公开资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于1996年,涉及相关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如下: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汉滨一男子非法进行国际联网被查处

针对这一处罚,《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在微博发文表示,反对这一处罚,也反对对“翻墙”了解信息做出“违法”的定性。防火墙存在有其现实必要性,但人们出于各种原因“翻墙”也应被视为是合理的。这是个比较模糊的领域,非法的帽子不能乱扣。中国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反对将某一措施极端化。我们的社会需要管理,也需要弹性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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